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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方案”印发,严格规范罚款行为

2024-05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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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草背景

交通运输是党中央明确推行综合执法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。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,先后出台了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(2023-2025年)》《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》等政策文件,对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出系列部署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政策文件要求,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管理,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(2021-2023年)的基础上,接续开展又一个三年行动,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。为此,交通运输部研究起草了《行动方案》,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、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为导向,以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,以高质效执法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。


在持续正风肃纪方面采取重点措施


一是在加强思想教育、强化执法监督上下功夫。一方面,要求各地组织“执法为民”专题教育,开展“为何执法、为谁执法、如何执法”大讨论,定期召开思想交流会,深入开展自我剖析、深挖思想根源,从思想上、作风上、服务上找差距、查不足,引导执法人员始终站稳人民立场,坚决摒弃以罚代管、“执法就是罚款”等错误认识。另一方面,推动组建部省两级执法督查员队伍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,对基层执法一线开展常态化查访。查访将探索“无感式”,切实减轻基层负担,提高监督效能。各地也可以组织开展执法满意度第三方评估,加强执法监督。

二是在完善裁量基准、规范裁量活动上下功夫。研究起草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工作的指导意见,从认定违法事实、调查取证、适用法律、作出处罚裁量、遵守法定程序等执法办案的全过程,规范裁量权的行使。研究制定高频处罚事项裁量工作指引,针对执法实践中常见的处罚事项,指导执法人员针对性作出公正裁量。各地也要继续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,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一并明确从轻、减轻、不予、可以不予、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。同时,依法查明违法事实,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证实当事人是否违法、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,综合考量具体案件的裁量情节,依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行政处罚,严格履行案件内部审核程序,切实做到过罚相当、宽严相济、法理相融。

三是在严格人员管理、严格执法程序上下功夫。严把准入关,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执法工作,对不符合要求的执法人员依法暂扣、收回或者注销其执法证件。同时,严格遵守法定程序,合法、及时、客观、全面收集证据,落实重大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,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、听证权、救济权,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强制和证据登记保存,妥善保管并依法处理涉案财物。


将严格规范交通运输领域罚款,创新执法方式,拓展从业人员维权渠道


一是严格规范罚款行为。在制度层面,对法律、法规和规章中的罚款规定进行评估,认为不合理的,积极将评估结果和处理建议报送制定机关,主动反馈实施过程的困难和问题,推动制定机关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规制度。在执行层面,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处罚,在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,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,不得随意降低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,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,不得只罚款而不纠正违法行为,也不得单纯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评价指标,坚决杜绝以罚增收、以罚代管、逐利罚款等问题。

二是不断创新执法方式。近年来,各地结合实际优化执法方式,得到从业人员广泛认可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应。比如,有的地方创新说理式执法方式,在执法文书上印制普法视频二维码,把具体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、处罚依据等内容,通过视频方式说清楚、讲明白。不仅形式上更易于从业人员接受,而且方便当事人随时看、反复看,教育更好。有的地方把检查安排、内容、结果等都浓缩在“行政检查二维码”里,当事人在检查前扫码,可以详细了解检查的安排和内容,提前调整生产经营活动;检查后扫码,可以查询检查结果并对照整改,线上反馈整改情况。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迎检负担,提高检查效能,而且可以线上监督检查活动,避免随意检查。有的地方还推行涉企行政合规指导,以企业“合规师”的身份,变上门检查为上门辅导,相应提出行政合规建议,帮助企业依法经营,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。这些都是创新执法方式的有益探索,值得大家学习借鉴。

三是拓展从业人员维权渠道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是从业人员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,要高度重视通过服务监督热线收集的投诉举报线索。既要形成受理、核查、处理、反馈、督办的闭环办理工作机制,也要按月形成执法类投诉举报分析报告,及时处理从业人员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,提高办件满意率。同时,每月抽取一定比例的已办结执法案件,通过电话、视频等方式进行回访,既可以收集当事人的意见建议,也可以通过第三方介入,监督案件办理的全过程,及时发现并处置执法人员的不法行为。此外,还可以聘请从业人员担任执法监督员,参与案件讨论、听证等活动,组织货车司机、出租车司机参与行业治理;通过打造“枫桥式”基层执法站所,推广“枫桥式”工作方法和典型案例,把执法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,实现小事不出大队、大事不出支队、矛盾不上交,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。


执法工作将要大抓基层


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在基层,难点也在基层,必须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,持续深化“四基四化”建设,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
一是加强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。注重发掘、梳理、总结典型案例,设立一批基层执法联系点,推选一批爱岗敬业、忠诚担当、廉洁奉公的优秀大队长,打造一批执法为民服务品牌,推广一批执法质效提升工作法,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执法工作提质增效。近期,也在征集具有实效性、创新性、可推广性的行政执法“四基四化”建设典型案例,有基层执法站所类的,有执法大队长类的,有执法为民服务品牌类的,还有执法质效提升工作法类的。将通过召开现场会、编制案例集、印发工作简报、举办培训班、片区会、研讨会等多种形式,强化正面引导和激励,加大对典型案例的交流推广力度。同时,通过部网站、中国交通报等,对基层一线的鲜活案例进行宣传报道。

二是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。在提升政治素质方面,推广“执法在路上、党建在车(船)上”工作法,把执法车(船)打造成党员学习的“流动教室”和执法服务的“一线堡垒”;结合职业道德规范、执法禁令、风纪规范,制定执法作风检视清单,组织执法队员每月对照检视一遍;开展执法形象提升工程,围绕个人形象、备勤室形象和窗口形象,进行“小切口”的优化整改。在提升办案能力方面,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制度,领导班子带头学每季度集中学法,执法人员跟进每月集中学习研讨;通过举办大(中)队长讲堂、疑难案例分析会、执法微课堂等,带动大家相互交流、共同提升;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跨领域轮岗锻炼。正在遴选部省两级执法师资,完善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的培训课程和考试题库,为各地开展教育培训搭建平台、创造条件。

三是强化执法领域的基础性研究。交通运输基层执法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,但是点多面广,千头万绪,社会关注度高,需要不断加强基础性研究,才能更好指导执法实践。将聚焦基层执法实践的问题困难、执法工作的短板弱项、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,组织开展基础性研究,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,建立完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基础制度、规范标准、工作指引、业务指南。

四是加快推进智慧执法建设。在大数据智能化时代,执法工作要摒弃“人海战术”“守株待兔”等思维惯性,加快推进智慧执法建设,提升执法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,避免执法扰民。对于执法人员来说,要提高执法记录仪的配置率,确保到2026年底前,一线持证在岗执法人员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,这不仅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需要,也是加强执法监督的需要。对于执法机构来说,要因地制宜开展数字化执法监管场景开发应用,比如有的地方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,对网约车源头数据自动采集、智能比对,识别无营运证、无从业资格证的情形,形成精准布控查处违规网约车的应用场景。对于交通运输部门来说,要加快执法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和互联互通,特别是加快推广应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,深入推进部省执法信息系统联网,全面实现执法数据的归集共享。


发挥执法的服务保障作用


把执法工作放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大局中去定位就会发现,执法工作的目的是更好服务人民群众、服务中心工作、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。发挥执法的服务保障作用,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
一是推动执法办案法律和社会相统一。通过案卷评查、发布指导性案例,树立“执法好、人民群众满意”的好案卷标准,引导基层执法人员转变执法观念,在办案过程中主动服务人民群众、服务中心工作。依法依规拓展办案领域,特别是在安全生产、交通运输新业态、工程质量、公路水运市场监管等行业监管重点领域,不断提高办案能力,更好服务保障行业监管。

二是构建行政执法质量效能评价指标体系。发挥考核评价的“指挥棒”作用,以“三个服务”为价值导向,研究构建行政执法质量效能评价指标体系,细化具体的考核评价标准,提高相关指标的针对性、约束力。

三是建立执法数据分析运用制度。在全面归集执法数据的基础上,对执法数据进行科学统计、系统分析,打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壁垒,不仅让数据多“跑路”,还要让数据会“说话”,切实发挥执法数据在行政决策、行业监管、优化服务、权力监督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。

四是继续深化区域执法协作。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范围,在总结试点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推广应用试点成果。推动区域内法律、政策、标准的衔接,统一高频执法事项认定和裁量标准。完善区域执法协作工作机制,加强办案信息归集和监管信息共享,扩大区域内线上执法协作领域。推进区域执法联勤联动,组织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、巡航和专项治理活动,加快形成区域执法监管合力,更好服务重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。

五是做好专项执法服务保障工作。围绕降低物流成本、保通保畅、抢险救灾、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,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,体育赛事、庆典会议等区域重大活动,主动出台并实施执法服务保障工作方案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充分展示执法队伍的担当作为。


组织实施


交通运输部将强化行业指导和督促落实,确保三年行动方案落地见效。

一是加强组织实施。将指导各地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,量化工作任务,创新务实举措,明确责任分工,务求取得实效。

二是加强典型引领。注重发现执法领域的先进典型,加大宣传力度,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。注重总结提炼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的典型做法,形成可复制的经验,并予以推广。

三是加强督促落实。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通过组织执法质量效能评估等方式,加强对本地区、本系统落实情况的督查。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,并作为年度综合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。

党中央、国务院近期出台多项政策文件,强调要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效能,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通过《行动方案》,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要求,细化了任务举措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,抓好贯彻落实,防止出现“上热、中温、下冷”局面,杜绝“运动式”“突击式”“刮风式”行动,从基层抓起,从每一名执法人员做起,切实把文字方案转化为实际行动,推动《行动方案》在基层落地生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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